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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死人要赔偿

1999-05-27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 去年8月4日,德州市设有公话点的夏某,因7角钱话费与邻居云某的妻女发生争执,并恶语相加。得知此事的云某先后3次找到夏某当众揭其“疮疤”。夏家心气难平,与云家对攻谩骂起来。争吵中,60多岁的夏某突然倒地,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。

事后,夏家诉诸德州城区法院索赔。经技术鉴定:夏某患有冠心病,因情绪激动导致心肌梗塞急性发作而死。该院经调查得出结论:云某知晓夏某病情,但其为发泄怒气,几番挑起事端,致使夏某受到刺激,疾病发作死亡,应负一定民事责任,今年2月一审判决云家赔偿夏家12500元。云家不服,上诉至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。日前,该院主持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,云家向夏家支付赔偿金95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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